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终止公告
合同公告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文教路12号香格里拉乐都花园西院5号楼2单元2073室不动产的公告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8日 10时至2025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71— 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文教路12号香格里拉乐都花园西院5号楼2单元2073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青(2019)西宁市不动产权第0007311号,权利人:阿**、李**,共有情况:共同共有,规划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力性质:出让,房屋建筑面积:100.13㎡,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3.38㎡,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竣工时间:2017年10月18日,户型:三室两厅一卫、朝向:南北,F7/F12,简单装修,分户采暖。
起拍价:291,712元,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本标的物质量、数量及瑕疵已在上传的评估报告中披露,请有意向竞买人参考评估报告并实地勘察,如未勘察参与竞拍者则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后果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12月0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支行,开户账号: 6228401947079779169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71-4561161 朱法官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18097071790 赵老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附件: